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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评价与分区
2023-02-10 浏览:209次

水资源分区与水资源评价是相互关联的两项工作,二者密不可分。它们是水资源规划的基础性工作,根据水资源的自然、社会和经济属性,按照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等要求,将流域水系与行政区划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分区,以提高基础资料的共享性和各种规划成果的可比性。进行水资源分区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和指导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实现区域资源和经济的互补性,利于社会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中国的水资源分区是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2)提出的对全国水资源管理的规划,该规划考虑了流域与行政区域的有机结合,保持行政区域与流域分区的统分性、组合性与完整性。其一级分区按照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东南诸河、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十大区域进行,以重点经济区和重点城市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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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水资源分区进行的水资源评价在国内外得到了较多的讨论,较全面的水资源评价的含义可概括为:水资源评价活动应当包括对评价范围内全部水资源量和水质及其时空分布特征的变化幅度及特点的评论、可利用水资源量的估计、各类用水的现状及其前景的评论、全区及其分区水资源供需状况的评论及预测、可能解决供需矛盾途径的评论、为控制自然界水源所采取的工程措施的正负两方面效益评价及政策性建议等。1977 年联合国在其召开的世界水会议的第一项决议中指出(United Nation,1983):没有对水资源的综合评价,就谈不上对水资源的合理规划与管理,并号召各国要进行一次专门的国家级别的水资源评价活动。美国在1968 年完成了第一次国家水资源评价报告,对美国水资源现状进行了评价并对2020 年全美国的需水进行了预测;在 1978 年完成了第二次国家水资源评价报告其侧重分析可供水量及用水需求,再次对各类用水现状及对未来需求进行了预测对一些专门的水资源问题提出了可能的解决途径(Laura,1981;威尔伯等,2004 ;米勒,2004)。苏联将 1930 年开始编制的《国家水资源编目》及 1960 年起编制的《苏联水册》的第二次修订工作作为进行国家级水资源评价的经验(Shuklomanov etal.,1981)。自 20 世纪 80 年代初中国开展全国第一次水资源评价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水资源问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及水资源统一管理的需要,2002 年 3 月水利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资源现状评价被列为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重要基础,该项工作在第一次全国水资源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水资源条件的变化,全面准确地评价中国水资源条件和特点,系统地调查评价水资源的数量、质量、能量、可利用量的时空分布特点和演变趋势。

水资源分区和水资源评价为全国水资源管理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并做出了一定的评价和预测,但仍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水资源评价重水量轻水质,由于水质受水量的影响,需要将两者同时考虑,但在具体工作中难以将它们结合起来,且中国对水质的监测和研究工作起步较晚,都使得对水量和水质关系的研究成为今后评价面临的挑战之一;水资源评价大部分是从人类需水的角度出发进行区划,进而对各区域水量和水质进行评价,忽略了生态需水,没有把水生生物考虑在内,这与国际水生态保护的主流思想及中国现阶段提倡的水生态理念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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