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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区划的划分
2023-02-10 浏览:185次

水生态区划的目的是通过综合分析有关水生态环境要素特征,划分出具有相对同质的淡水生态系统和组成的地域单元(Omernik,1987),其实质是在一定尺度下对水生态系统进行分类,其分类结果能够反映气候、地貌、土壤、植被等因素对水文过程的综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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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环境保护署最早提出了水生态区划。美国环境保护署认为:水环境管理不仅要关注水体污染控制问题,还应该重视水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保护,因此需要构建能够反映水生态系统空间差异的管理单元体系(Karr andDudley ,1981)。Omernik 于 1987 年提出了美国三级生态分区方案,这是全球最早的水生态区划,随后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相继建立了基于本地区特征的水生态区划方案,主要包括澳大利亚、欧盟、新西兰、南非等。总结冬国学者研究及区划的成果,水生态分区一般是从影响因素出发对水生态系统类型进行划分,其假设前提是相似的影响因系会导致相似的生态系统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态服务功能,因此选用的主要影响因系包括气候、地貌、植被、土壤、地质等大尺度因系,各因系相互影响,在考虑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基础上进行水生态区划。根据河流等级理论和区域差异性,不同尺度上考虑的因素有所不同,不同区域水生态的主要影响因素也不司,各国及各区域所选用的水生态区划指标存在一定差异,但分区目标基本属于河流水质管理及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目前国内外水生态分区主要侧重于自然影响因素,人类活动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利用结构的差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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